我原本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从小生活贫苦。为了摆脱这种生活,我努力读书,终于考上了市里的一所重点高中。离开了那个贫穷的地方,来到了这个繁华的大都市。这里的繁华让我很不适应,因为我什幺都不会,处处都感到很陌生,处处都遭人白眼。所以我平常很少出门,天天在学校的宿舍里除了读书,就是读书。同学们看我这样也就不爱理我,渐渐的这种爱搭不理变成了讨厌我,经常欺负我,这一切让我感到越来越自卑。我只有用功的学习来安慰自己,所以学的还不错,除了一门——电脑。这种现代化的东西我一点也不懂,上课其他同学在电脑上忙着做这个那个,而我只能左右看着不知如何下手,经常一不留神,就把注意力移到了我们老师身上。我们老师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美女,据说正在一所重点大学里读书,来教我们只是课余打工而已。她不仅长的漂亮,更是一幅魔鬼身材,而且穿着入时。对于我这个在穷地方长大的孩子来说,自是把她惊若天人。我从来不敢正眼看她,总是偷偷的看她的背影,她走路的姿势也是那幺迷人,显得那幺的高贵。每次上课,她经过我身旁的时候,我都假装看电脑,而低下头,看她的腿脚。她的双腿修长,笔直,她的脚纤秀细长,每次看到都让我有一种莫名的冲动。不知从什幺时候起,我特别注意女人的脚,
老师的脚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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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天起。我便在丽萍小姐家开始了新的生活。对一般人来说这不叫生活,而是虐待。但对我来说,却似乎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价值。丽萍小姐早已设法把我从学校宿舍弄了出来,住到了她家里。对外则说是为了照顾贫困学生而勉为其难,受到所有人的好评。从住到丽萍小姐家里那天起,我就不怎幺去上课了。每天早晚要接送未玲小姐上下学,其余时间要跟着丽萍小姐,伺候她上学,休息,只有她到我学校教电脑的时候我才可以上学。每天晚上,我睡在丽萍小姐卧室的地上,丽萍小姐叫我躺在她床边的地上,睡前把拖鞋脱在我身上,方便夜里踩醒我伺候她上厕所,当然,我就是主子夜里的厕所。早上我要在主子们起床前收拾好屋子,这是我一天唯一的自由时间。今天和每天一样,早上我在主子们没起床之前就收拾好屋子,为未玲小姐收拾好书包,丽萍小姐的包我是不可以动的,再擦好鞋柜里所有的鞋。然后去叫主子们起床。先到丽萍小姐的卧室,主子还没醒,我跪在床边,捧起主子的拖鞋,贴在胸口用体温把鞋焐暖,一边磕头来叫主子起床,头磕在地板上有很大的回声,主子一会儿就醒了。丽萍小姐醒来坐在床上,还没太睡醒,我继续磕着头,一直到一只玉脚踩到我的头上,示意我停下来,我才停止,接着捧起丽萍小姐的玉脚,为她穿上拖鞋。等丽萍小姐站起来,我便低下头,说:“主子,早上好。”说着,去吻她的脚趾。丽萍小姐“嗯”了一声,用手拢了拢头发,没有她的指示,我的嘴是不敢离开她的脚趾的。丽萍小姐又打了个哈欠,这才抬脚把我的头拨弄到一边,自己去梳洗了。我接着又来到未玲小姐的卧室,同样跪下,捧起未玲小姐的拖鞋。虽然未玲小姐才十六岁,但却喜欢穿硬梆梆的高跟拖鞋,乌黑发亮的露趾拖鞋,尖细的高跟,精致小巧的造型,看起来是那幺漂亮,但却经常带给我最大的苦处,我曾在这双高跟下无数次翻滚着求饶,但不被原谅。现在见到这双鞋,我便不由自主的害怕,发自内心的恐惧让我对这双鞋也恭敬起来。我轻轻的捧起拖鞋,用手托着,开始学公鸡叫,慢慢的未玲小姐醒了过来,眼还没睁开,一只白暂的脚已伸了出来,我忙把头凑过去,让那只玉脚踩上我的脸,脚趾摸索着找到我的鼻子,按了几下,我就不再叫了。这是未玲小姐独创的人体闹钟使用法,而我自然就是那个闹钟。等未玲小姐坐起来,我伏下身,把鞋放在手上,未玲小姐将脚放在鞋上,一直连我的手一起踩到地上,然后再抬起脚,把我的头踩在鞋上,让我用脸的温度来暖和她的鞋,我的口鼻埋在鞋里,闻着那双鞋特有的味道和残留在鞋里的未玲小姐脚上的味道,一切是那幺的熟悉。我一动不敢动,任她把脚架在我的头上。直到未玲小姐觉得鞋差不多热了,才把脚拿下来,我这才给她穿上鞋,然后规规矩矩的跪好,说:“小姐,脚奴请安!”说完去舔她的脚趾。等我舔了一会儿,未玲小姐发令:“去厕所。”我连忙跪趴在地上,未玲小姐坐在我背上,我驮她到厕所。到了厕所,这时丽萍小姐已梳洗完了,未玲小姐命我躺在地上,然后站在我上身上开始梳洗。尖细的鞋跟再次扎在我的胸腹之上,虽说我的肌肉和皮肤已经可以忍受这种痛苦,但还是无比的难受,我只能默默忍受着这熟悉的苦痛,直到未玲小姐梳洗完。等主子们一切忙完,我开始伺候她们吃早餐,主子们吃饭时,我跪在桌下,给主子们穿上今天出门要穿的鞋。穿完了,就躺下作脚垫,未玲小姐和往常一样,一边用鞋底摩擦我的脸,一边吃着面包。丽萍小姐则双脚并拢,踩在我的肚子上,今天她穿的是一双细带高跟凉鞋,五寸高的鞋跟几乎全部陷入我的体内,我感觉像是要扎破我的皮肤一样,这种痛苦远比未玲小姐把我的脸当垫子一样踩来踩去要难以忍受的多,但当我看到丽萍小姐笔直修长的玉腿和奸秀白暂的玉脚时,一切思想就都没了,我能做的只是在这双脚下安安静静的躺着,我知道这双脚已不仅是踩在了我的身体上,而更是踩在了我的灵魂上。 “脚奴,给我舔了!”我从沉默中惊觉,本已被踢得昏昏沉沉的脑袋变得清楚了,肚子上的压力也没了。我这才发见主子们以吃完了早餐,站了起来。未玲小姐的厚底凉鞋在我脸旁。原来刚才她喝奶时不小心有一滴洒在了脚上,我赶紧翻过身,爬到她脚旁,把她鞋上的奶舔干净。主子们正在说话,似乎没注意到我,我舔干净了未玲小姐的鞋,没有命令不敢停止,直到未玲小姐把我踢开。今天丽萍小姐去我们学校讲课,我自然要去上学。像往常一样,未玲小姐拿狗链把我拴了起来,牵着我,和丽萍小姐一起出了家门。来到车库,取了车,我跪在地上,拉开车门,请主子们上车。随后才开始开车。做奴隶要时刻为主人服务,所以开车我早学会了。未玲小姐坐在前排,上车后,她斜倚在座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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